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服务器等14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其中包括《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台,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为同一台产品。
《实施细则》明确以下11个检验项作为目检验依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圆角 | GB 19272—2011 |
2 | 易接触的管材末端 | GB 19272—2011 |
3 | 突出物 | GB 19272—2011 |
4 | 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 | GB 19272—2011 |
5 | 用于抓紧的支撑部位厚度 | GB 19272—2011 |
6 | 完全闭合开口 | GB 19272—2011 |
7 | 未完全闭合开口 | GB 19272—2011 |
8 | 身体卡夹 | GB 19272—2011 |
9 | 脚或腿的卡夹 | GB 19272—2011 |
10 | 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 | GB 19272—2011 |
11 | 缓冲装置 | GB 19272—2011 |
注:“易接触的管材末端”项目中除“耐久性负载试验”不进行测试,其余均进行测试。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判定原则,即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具体如下:
一、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二、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三、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四、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五、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